中国保险行业协会“守住钱袋子·护好幸福家”系列知识宣讲活动之二发表时间:2024-06-27 15:34来源:西部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相关规定,按照《关于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》有关要求以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拓防非宣传新格局、集中优势资源做强宣传月品牌等工作安排,在第十二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期间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邀业内专家开展“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”系列知识宣讲,传播防非知识、共建和谐安全金融环境。 树立理性投资观念 防范非法集资侵害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财富的日益积累,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有意识地进行投资理财,期望获得收益,但却对随之而来的金融风险缺少警惕性。尤其是在面对非法集资给出的“高回报”“无风险”诱惑时,容易陷进非法集资陷阱。 面对严峻复杂的非法集资风险,全国处非战线认真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全面推进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落实,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,有效防范化解风险,维护社会大局稳定。 防非工作是攻坚战,也是持久战。金融机构应积极履行防范非法集资义务,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加强对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,严格做好监测预警工作,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。 1、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非法集资,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,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,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。这种行为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,承诺保本付息,实质上却是一种诈骗行为,违法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,任意挥霍、浪费、转移或者非法占有,使得集资参与者很难追回资金,往往会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。 2、常见的非法集资套路 (一)投资理财型 以“金融”“投资”“理财”“资金管理”“基金”等相关字样吸引资金,以高回报无风险为诱饵进行集资。 (二)概念炒作型 以“区块链”“虚拟货币”“人工智能”“元宇宙”等名义,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宣传,吸收公众资金。 (三)养老投资型 以投资养老公寓、康养服务等为名,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,诱骗老年群众“加盟投资”。 (四)境外投资型 以境外投资、高新科技为旗号,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,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后,携款逃匿。 3、树立理性投资观念 防范非法集资侵害 一、要增强风险意识,谨慎选择投资项目。在投资理财前,充分了解投资项目的风险和收益情况,不要轻信所谓的“高收益、低风险”或“无风险”的投资项目。在选择投资平台时,应选择正规、有信誉的金融机构或平台,并注意查看其相关资质和监管信息。 二、要理性投资,量力而行。应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、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和投资策略。不要盲目跟风或者贪图短期利益而忽视潜在风险。同时,要合理规划投资金额,避免过度集中投资或者借钱投资。 三、要提高法治意识,及时报案。发现疑似非法集资行为,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并寻求帮助。同时,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调查处理。 |